欧盟实施新节能准则
来源:能源局
作者:能源局
时间:2006-06-26
近日,为减少能源消耗,欧盟开始实施新的终端能源效率和能源服务准则。根据新节能准则,2007年6月30前各成员国制订出相应的行动计划,以实现欧盟到2016年能源消耗减少9%的目标。欧盟将节能放在最优先的地位,作为应对能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同时通过创造新技术的应用,将保障能源安全和创造新的就业。欧盟下一步重点是将节能准则转化为各成员国的行动计划。对德国来说,在未来10年里,要在企业、公共管理事业和私人家庭等多方面挖掘节能潜力。以目前能耗水平估算,德国的节能潜力可以达到12%,而且相应的还可以每年减少72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交通领域的燃料消耗也有很大的节能空间,汽车上也引入能耗等级标识,新型汽车必须达到欧盟平均燃料消耗标准;对燃料、轮胎和驾驶方式提出的新要求可达到节能驾驶;另外还需投资铁路和有轨交通建设,进一步实施能源税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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