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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项目
来源:毕节试验区网
时间:2015-07-22
“能够享受到这样丰厚的税收优惠待遇,让我们对电站发展前景更加有信心了!”昨日,捧着两份税收优惠事项通知书的的威宁平箐30MWp光伏电站负责人笑着对记者说。
据了解,近日,威宁县国税局连续发放两大税收“福利”,为全省首座光伏电站——威宁平箐30MWp光伏电站“助跑”。在增值税方面,对该电站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该电站实行西部大开发15%低税率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即在其投产的第1至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至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测算,威宁县国税局为威宁平箐30MWp光伏电站发放税收“福利”后,每年可为该企业节约税金约320万元,其中增值税260万元,企业所得税60万元。
日前,威宁县国税局已抽选熟悉光伏发电税源管理的干部担任专职税收联络员,主动帮助威宁平箐30MWp光伏电站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等涉税事项,确保税收“福利”真正惠及该企业。同时,上门辅导该企业如何用足、用好洁净能源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其财务负责人及时准确掌握纳税申报表税收优惠栏目填写方法和办税程序,并建立了跟踪问效、信息反馈、事后评估等机制。
“从长远来看,充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助力生态环保型企业快速发展,创造经济社会综合效益,远胜追求一时的税收效益。”威宁县国税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马洪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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