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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快报
来源:
时间:2015-12-05
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出台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政策。
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
对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其他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现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据悉,目前河北省已并网投产光伏发电项目24项,单体最大已并网投产规模10万千瓦,单体最小已并网投产规模0.66万千瓦。2015年光伏发电计划安排中新增并网投产项目16项。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2015年并网补贴计划40项。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2015年省建设计划6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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