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分散式风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
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牡丹江市分散式风电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发改委,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爱民区丰收和西山、海林市雪原、长汀和柴河、穆棱市
2.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1.4亿元,包括建设6个分散式风电项目,装机容量20兆瓦
2.3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5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发电。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新能源系列工程或风能发电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对新能源风电项目进行投资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中标,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负责项目开工前手续办理、项目整体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保管及工程施工、检验、调试、运行管理等。
2.项目中标后,项目主体和项目经营权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
3.项目中标后,中标方需在牡丹江市内成立分公司,作为实施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管理和运营公司;分公司所有销售收入均在牡丹江市税务机关纳税。
以上约定,如中标企业未能按时正常履行,招标人可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履行,另行发包,确保此项目正常执行,前期投入等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9年8月29日10时30 分至 2019 年9月3日10 时30 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500 元/标段。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9 月17日 9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9月18日9时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牡丹江市发改委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市政府院内 地 址:阳明区电子商务城
联 系 人:徐科长 联 系 人:毕女士
电 话: 0453-6171925 电 话: 187463303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453-6172646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