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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来源:上海电气

时间:2020-02-0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拟以所持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0年1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1号),并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1,120,000,000股上海电气A股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见公司2020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并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2020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及2020年1月2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完成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电气总公司通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已于2020年2月3日完成发行。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0电气EB”,债券代码为“137099”,实际发行规模为4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1%。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4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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