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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项目竞配“玩法”再生变!地方政府亲自下场“卖路条”

来源:风芒能源

作者:李晓素

时间:2022-08-08

新能源项目竞配“玩法”又变了!

今年4月份,湖南某市专题研究风光资源开发工作时,明确市经投集团公司为全市风电、光伏资源开发业主。要求市经投集团公司按照项目公司股权公开出让的模式对外出让,迅速启动公开出让试点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梳理辖区内风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与投资企业签订协议的情况,对已签协议的项目要锁定前期投资的工作量,尽快协商解除协议,同时今后不再签约新的风光项目。

7月,该市投资企业100%控股的某风电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根据股权转让竞价文件,竞价起始价(参考价)1600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加价幅度为5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按照价高者得和最高有效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原则以及竞价文件的规定确定买受人,最高有效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竞拍不成交。标的物企业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未经市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根据转让合同,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市发改委、自规局、林业、环保、水利等职能部门相关审批手续,甲方在职能范围内予以必要协助。

有业内人士告诉风芒能源,上述这种操作很容易被联想成“地方政府带头直接公开拍卖路条”。

双碳目标提出后,各路“玩家”疯狂抢滩圈地拿资源。新能源市场被炒火了,一同炒火的还有地方政府的“胃口”。

2021年以来,包括云南、广西、湖北、贵州、宁夏、安徽等省份均提出了产业配套的要求。某央企区域负责人曾表示,其所负责的省份几乎每个县都提出了资源换产业的规则。

也有投资商戏言,“全集团的其他产业板块都被新能源拉着一起去跟地方政府谈判,明码标价,xx亿元产业投资置换xxGW的新能源建设指标,这几乎已经成为了市场的常态化操作”。

从目前市场情况来看,产业配套获取指标这个“标配”似乎有些“out”了。今年以来,地方新能源项目竞配时又明里暗里出现了很多新“规矩”。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云南、河南、内蒙古等省份有地方在招标优选时,出现收益分成,项目股权买卖等要求。

还有业内人士告诉风芒能源,新要求在非公开渠道也屡见不鲜。广东某市,6月份开始,业主跑项目时,被要求当地城投拿走5%干股及项目碳排放收益。

广东另一市,流程则为投资方谈完土地,去备案时交投资总额的10%作为服务费。最终项目落定与否,该服务费都不再退回。

此前,项目开发商们就已经因为产业配套等非技术成本一再被推高苦不堪言。现新玩法一个一个推出来后,很多人已经是目瞪口呆。“有的新玩法可以理解,也有的是真过分。”业内人士表示。“有的行为再不被‘吹哨’,新能源项目推进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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