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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时间:2023-03-01
2月27日,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
此次优选共涉及5个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安塞区、吴起县、延川县、宜川县、黄龙县各1个。近期规模260MW/520MWh,远期规模500MW/1000MWh。
同时,此次公告显示,鼓励竞选企业降低租赁或购买服务费用,但租赁或购买服务不得低于储能电站项目基准收益率(暂按6.5%左右考虑)。
5个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如下表所示。
另外,对于竞标企业,公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如下:
电力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储能电站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业均可参与竞争优选,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一个企业集团在延安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竞争性优选。
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其母公司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021年6月,陕西省能源局曾发布《关于征求新型储能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明确提出陕西省将省级统筹规划集中共享储能电站建设,省级层面通过市场化招标引入3-5家专业新型储能投资运营,负责投资建设并运营陕西省选定区域的集中共享式储能电站。
此次延安市发改委出台的文件表明,“政府主导、电网组织、统一布局、多元出资、产业关联、集中共享”这一模式已经进入实际推进阶段。
另外,2022年3月,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征求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提出:将以“集中共享式储能”为主,新能源企业自建为辅的发展模式开展新型储能建设。鼓励新能源企业以容量租赁的模式满足储能配置需求,共享储能电站将以容量租赁+辅助服务补贴的形式探索应用模式。
并且随函,发改委共公布了陕湖一期配套、渭南基地共计17个独立共享储能电站,规划储能总规模,近期1GW/2GWh,远期2GW/4GWh。
同时,该实施方案还提出了陕西省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充、放电电价标准,这也是目前陕西省可查的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收益依据:
2022年示范项目充电电价按照当年新能源市场交易电价,并给予100元/MWh的充电补偿。
放电电价按照燃煤火电基准电价,并给予100元/MWh的放电补偿。
陕湖一期配套、渭南基地项目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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