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知识
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
时间:2023-03-09
目前新能源配储和独立储能模式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一方面,并网主体不同。新能源配储项目依托于新能源场站存在,并网主体仍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独立储能则作为独 立主体并网、接受电网调用,部分地区规定其应当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身份。另一方面,收益模式不同。
新能源配储不能独立参与电力市场,收益来源有限,主要用于为风光电站获得并网资格, 以及减少弃风弃光、减少发电偏差考核等,储能利用率不足成为一大难题;独立储能则除了出租容量外,还可以参与 电力市场,通过辅助服务和峰谷套利方式获利。现存新能源配储项目存在一定局限性:利用率不足,调用模式和收益模式仍有望完善。根据中电联 2022 年 12 月发布的《新 能源配储能运行情况调研报告》,国内新能源配储项目调用率不足,至多弃电期间一天一充一放运行,个别项目存在仅部分 储能单元被调用、甚至基本不调用的情况,平均等效利用系数仅 6.1%。该报告认为,国内现存新能源配储项目规模较小、 装机分散,且配置上未考虑风、光发电对配储的差异性需求,导致可用性较差;加之收益模式尚不完善,回报机制不清晰, 导致新能源企业对配储项目的使用率并不高。储能项目的调用模式和收益模式仍有待完善。
国际新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新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新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新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华昱欣 1小时前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 2小时前
中国一重 2小时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