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新能源资讯

越南EVN被要求在3月31日之前必须确定过渡性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

来源:东亚能源产业观察

时间:2023-03-27

越南工业与贸易部(MOIT)要求越南电力公司EVN在3月31日之前必须于风电及光伏项目投资商,就着过渡性可再生能源电价政机制达成一致。

本周,越南EVN收到了了来自越南工贸部的红头文件,涉及光伏和过渡性风电项目的电价机制确定问题。该文件指出,今年1月7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长签署了第21/QD-BCT号决议案,确立了过渡性光伏和风电项目电力的价格范围。

1月9日,越南工贸部MOIT公布了第107号/BCT-DTDL文件,敦促越南电力EVN及其在过渡性光伏及风电项目领域的投资者紧急协调以协商谈判发电价格确定机制,从而确保他们不会超过越南工贸部的电价范围。此外,越南工贸部MOIT还于今年3月2日公布了第1094/BCT-DTDL文件,指示了越南电力EVN如何遵守《电力法》中所概述的电力定价规定。

根据上述指示,越南工贸部MoIT要求越南电力EVN须与相关项目投资者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就电价机制达成一致。

截至目前,越南境内共有84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总装机量约为4,676兆瓦)未能赶在越南政府确定的截止日期前投入COD商业化运行。其中,已经完成建设及试运行的共有34个过渡项目(28个风力发电项目和6个光伏项目),总容量约为2,091MW。根据先前的裁决,此类项目不具备有获得20年固定优惠价格(固定电价,FIT)的资格。

在早些时候提交给越南总理范明政(Pham Minh Chinh)的文件中,总计有36个风电和光伏项目投资者报告称,仅有34个项目收到了所需的投资款项,总计约36亿美元。其中,有超过24.6亿美元来源于银行融资。

今年03月20日举行的越南工贸部Moit,越南电力EVN,以及84个风能及光伏投资商之间的联席会议上,过渡性电力购买价格也是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投资者建议,越南电力EVN以每千瓦时6.2美分的初步价格来购买电力。

越南工贸部MoIT的第21/2011/ND-CP号法令规定了光伏项目和过渡性风电项目的电力价格范围,过渡性光伏项目的上限价格范围为每千瓦时5至6.4美分,过渡性风电项目的上限价格范围为每千瓦时6.7至7.7美分。

特别声明

国际新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新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新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新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更多新能源信息推荐 >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