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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法规库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3-04-04
【国际能源网 讯】3月31日,贵州兴仁市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2021-2025年)公示》。
《规划》指出,建成一批太阳能、风能及水电发电项目,推进兴仁电厂一期(132万千瓦)建设,电源结构优化调整成效更加显著,到2025年,全市新增发电总装机容量110万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7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40万千瓦左右,水电装机5万千瓦左右,瓦斯发电项目装机1万千瓦左右。
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立足太阳能资源禀赋优势条件,抢抓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发展机遇,统筹项目布局与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严控光伏项目布局,创新“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支持发展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等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支持光伏开展石漠化治理、采煤沉陷区治理,合理利用各种边坡、边沟、灰场、填埋场等,充分挖掘土地利用空间,推动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在城镇住宅小区和农村房屋、产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屋顶、商业和旅游综合体等领域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推动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支持在乡村发展分布式家用光伏。到2025年,全市新增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以上。
加快发展风能发电,按照生态优先、有序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发展并举、对外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的原则,综合考虑资源、土地、交通运输以及施工安装等建设条件,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严把生态、安全准入条件,同步做好(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市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到2025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左右。
政策原文如下:
兴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2021-2025年)公示
《兴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编制完成,现将《兴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向社会公示。
此次公示期为30天,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来信寄至兴仁市能源局,邮政编码:562300,联系人:梁正伟,联系电话:0859-6212118,电子邮箱:2635427899@qq.com。公示期满后,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办理。
特此公示
附件1兴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doc
附件文本附图.zip
兴仁市能源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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