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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法规库
来源:智汇光伏
时间:2023-07-21
7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并网消纳,充分发挥新型储能项目顶峰、调峰能力提高沿海地区新能源消纳水平,在促进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两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并网消纳,促进绿电就近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助力构建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我省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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