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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面分布式配储:冀北电网和南网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3-10-23

10月20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

本次项目范围为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装机规模6兆瓦及以下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知指出项目应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优先鼓励在有可开放容量的县(区)谋划布局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可开放容量范围内的项目免除储能配建责任;可开放容量为零的县(区)或超出可开放容量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安装电网远程调控装置、配置储能(冀北电网和南网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承诺参与调峰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同时要求项目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按期并网承诺函。对于需配建储能的项目,允许光伏部分先行并网,配套储能可自行建设或购买储能调峰服务,建成时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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