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市场

新能源强制配储,是福是祸?

来源:风电财经眼

时间:2024-01-02

近年,随着“双碳”目标的逐步实施落地,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正在稳步推进,电源结构正在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转变。

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等特点,对电网稳定性有一定冲击。新型储能便成为提升电网灵活性、消纳高比例新能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末,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较2021年末增长110%以上。

01“十四五”新星诞生

2021年至今,中国已出台多项新型储能相关政策,从装机目标、实施方案、市场方向等方面稳步推进新型储能的快速发展。

2021年7月,《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到2025年末,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2022年1月,《“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新型储能发展的总体部署。

直至2023年11月,《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的新型储能范围及其运行管理、技术要求等。

02新能源已基本强制配储

新型储能主要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按照应用场景,项目可分为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三个不同场景,其中,电源侧储能常见的应用场景包括新能源配储、火电配储等。

据中电联数据,截至 2022 年末,电源侧储能总能量约6.80GWh,同比增长131.8%,其中,新能源配储总能量约5.50GWh,占电源侧储能比例达80.9%,主要分布在山东、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等新能源装机较高的省份。

自2021年中国明确了“十四五”及“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后,全国各省区已基本出台地方政策,快速推动落实新型储能发展,其中涉及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新能源配储要求、储能补贴等细则。

新能源配储方面,目前绝大部分省市已出台政策规范配储比例及时长,比例从最初的5-10%提升至10-20%,时长也提高至最高4小时。仅统计2023年1-11月,已共有14省区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配储比例及时长进行规定。

风电配储比例中,湖北、广西配储比例最高,达20%,吉林、甘肃省河西区次之,达15%,其余9省区均为10%。光伏配储比例中,湖北、西藏配储比例最高,达20%,吉林、甘肃省河西区次之,达15%,其余11省区均为10%。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4省区中,除云南及西藏无风电配储比例外,其余12省区均明确风、光配储比例,其中,11省区风、光配储比例相同,而广西风电配储比例是光伏的双倍。

除上述各省区宏观层面上对风、光项目配储提出要求外,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湖北、山西、广西、西藏等省区的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一体化项目、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类等政策中对具体配储比例及时长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03配储不足将严厉惩罚

随着新能源并网规模的快速增长,各省区的新能源配储政策由起初的鼓励引导演变成并网的必要条件,再到未配受惩罚。新能源配储政策愈发严格。

2023年1-11月,对未按要求配置储能的新能源项目,5省区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惩罚性机制。

天津提出,新能源企业配置储能容量未达到承诺比例的,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的2倍予以扣除,直至全部解网。

山东明确,对于新能源场站实际配建或租赁储能容量不足的,按照未完成储能容量对应新能源容量规模的2倍停运其并网发电容量,直至满足接入批复方案要求为止。

广东要求,对未按要求配置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电网公司原则上不予调度,不收购其电力电量。

河南强调,2021年及以后该省年度风光开发方案中的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方案中承诺的储能配比配置储能设施,如未投运,电网不得调度及收购其电力电量。

吉林提出,如未在2023年底前与第一批集中式储能示范项目开发企业或运营单位签订长期租赁或购买合同,将对其采取限电、增量项目不予并网等措施,所属企业取消参与年度竞争性配置等资格。

除此之外,河北指出,项目应承诺按要求配置储能等调峰设施,入库时不需要明确配置比例,出库时按当年开发建设方案要求配置储能。

04利用率遭受质疑

在国家政策的激励下,储能市场以实现快速增长。尽管如此,相关技术的成熟度、项目利用率逐渐被质疑。

中电联在2022年11月8日发布的《新能源配储能运行情况调研报告》中指出,新能源配储能调用频次、等效利用系数、利用率低于火电厂配储能、电网储能和用户储能。

该报告提出因地制宜配置储能规模和型式、逐步扩大独立储能/共享储能比例、健全储能设施运行机制等意见建议提升储能利用水平。

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追随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利用,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特别声明

国际新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新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新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新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更多新能源信息推荐 >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