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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法规库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时间:2024-11-02
11月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列入本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共有44个、5827MW,全部为市场化并网项目。
文件明确,各项目在列入本方案后,原则上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备案并全容量并网投产。列入本方案的各项目须按承诺的规模配建(购买)电化学储能设施,储能设施与光伏电站项目工期匹配、规模匹配、同步建成、同步并网。
根据福建根据5月14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指出列入福建省2024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原则上两年内全部建成投产。此外,文件鼓励申报项目同步配套建设不小于项目规模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设施。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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