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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能源资讯
来源:美国商务部
时间:2024-12-02
当地时间2024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Commerce)公布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AD)调查初裁结果:对东南亚四国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
其中,柬埔寨税率统一为125.37%;马来西亚0-81.24%,涉及7家企业,韩华则不受影响,税率为0。泰国税率为77.85% - 154.68%;越南税率为53.30% - 56.51%。
根据美国商务部消息,该反倾销税(AD)调查将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终裁结果,预计6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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