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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屋顶安装光伏面积大于30%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12

12月1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美丽徐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文件提出,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批“光伏+”工程,按照“能设尽设”原则,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屋顶安装光伏面积大于30%。到2026年,全区光伏装机容量较2020年新增不少于2.2万千瓦。每年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原文件如下: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美丽徐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徐府办发〔2024〕9 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美丽徐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4年12月11日

美丽徐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美丽上海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支撑徐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美丽上海徐汇典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任务

到2026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地下水水质稳定改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区常住人口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82平方米,公园绿地300米服务半径基本全覆盖,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区和低碳社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75%以上,生活垃圾收集机械化率达到100%。

二、具体内容

(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彰显空间之美

1.构建定位明晰、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

结合“五大功能区”城区功能跨越式提升战略,深化大徐家汇、华泾门户功能区南北转型。驱力徐汇滨江卓越水岸建设,打造传统工业地区向“科创绣带”“生态绣带”“绿色绣带”转型样板区。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彰显发展之美

2.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批“光伏+”工程,按照“能设尽设”原则,新建公共建筑、住宅屋顶安装光伏面积大于30%。到2026年,全区光伏装机容量较2020年新增不少于2.2万千瓦。每年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统计局)

3.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培育一批绿色低碳供应链示范企业,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不低于2家。推动10万平方米“智造空间”建设。完成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少于3家。(责任单位:区新型工业化办、区生态环境局)

4.积极建设绿色交通体系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加快公交场站等区域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配合推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实现电动化。推进新能源环卫车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5.推进建筑领域节能

积极推行建筑领域超低能耗项目,到2026年全区新建住宅项目超低能耗建筑比例超过50%。推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完成1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徐汇西岸为重点,力争打造国际一流的低碳智慧产城融合典范。(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西岸集团)

6.有序推进低碳示范建设

进一步拓展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地域和数量。筹备推进华泾镇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强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和集中控制管理,到2026年,徐家汇商圈、衡复风貌保护区、滨江等核心区域景观照明节能灯具使用率和集中控制纳控率达到97%和90%。(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华泾镇)

(三)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彰显环境之美

7.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区域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机制。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外环限行及淘汰更新政策。全区环卫保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道路冲洗率98%。创建6个高标准保洁区域。推进2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量。动态更新餐饮企业选址负面清单,重点区域周边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建立工地扬尘问题线索和处罚信息共享协同机制。落实《徐汇区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进3个以上宁静小区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8.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排水企业监管。2025年全面完成重点区域雨污混接整治,2026年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加快推进城镇排水管道检测和修复改造,每年完成约55公里排水管网检测、2公里排水管网修复任务,加强排水系统运维管理和防汛泵站排水管控。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试点推进河道清澈度提升,推进国控市控断面所在河湖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9.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对第三方从业单位全覆盖检查。推进非居住存量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工作。深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及土壤治理修复,探索土壤绿色低碳修复路径试点。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落实废弃监测井封井回填措施,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10.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探索开展“无废管家”行动,发布“无废十条”。完成13个“两网融合”回收站点建设,完成点站场标准化改造提升。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摸排整治。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持续加强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铅蓄电池监管,落实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和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制度。到2026年建成不少于30个“无废细胞”。(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11.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将生产、加工、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管。开展典型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调查评估,对新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每五年依法开展一次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排污许可证有关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制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四)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彰显人居之美

12.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

推进西岸世界级滨水区建设,到2026年,新增10公里高品质滨水漫步道,推动徐汇滨江南延伸段滨水公共空间贯通开放。推进试点水体清澈度提升,着力打造“汇景汇美”南北两大景观水环境。围绕徐家汇体育公园片区、西岸传媒港,打造“宜通行、可漫游、可小憩”示范性城市公共空间。实施15项慢行交通体验提升项目,创建3个慢行交通示范区域。新建20个“美丽街区”。(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镇)

13.深入推进公园城区建设

全力推进“百园之区”建设,新改建18座口袋公园,新增1处“环上”公园。新增绿道8公里,完成9处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对社会开放共享。拓展儿童友好空间,加强城市第五立面规划,新建立体绿化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机管局)

(五)加强系统保护修复,彰显生态之美

1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打造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区。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与评估,发布徐汇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加大古树名木、乡村树种保护力度,建立珍稀濒危植物保护体系。以上海植物园、西岸自然艺术公园生物多样性体验中心为阵地,强化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15.加强生物环境安全管理

建立本区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发挥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联席会议作用,加大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买卖排查力度,加强野生动物收容和保护工作,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三进”科普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

(六)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彰显韧性之美

16.有效应对气候变化

提升应对极端自然气候灾害风险能力。加快排水能力建设,完成植物园提标调蓄外排管工程,推进关港泵站立项。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每年完成2平方公里海绵城市达标建设,打造6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17.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提高突发污染应对能力和季节性藻类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河道上下游、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健全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城运中心、区应急局、各街镇)

18.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实施低风险源项辐射安全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推进《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一件事”办理工作。严格开展辐射监督执法,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典型核技术利用项目和主要电磁辐射设施的辐射监督性监测。健全现代辐射应急联动体系,完成区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开展特定场景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

(七)开展生态文化建设,彰显人文之美

19.培育弘扬生态文化

宣传环保艺术文化,依托“上海市环保艺术节”、上海市环境教育基地,彰显徐汇优秀生态文化艺术。打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利用环保夏令营、凌云低碳馆、“安踏”零碳全球首店等活动和场景,打造环保理念街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凌云街道、湖南街道)

20.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落实上海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要求,建成一批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6家国家级绿色商场。完成993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微更新、524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专项更新,建成76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建成47个惠民回收服务点、2座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一批市级卫生健康示范街(镇)。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推广绿色低碳材料、技术、产品、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21.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

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试点开发推广居民低碳用电、绿色出行等7个减排场景。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发挥基层生态志愿者团队力量,将环保作为公民自觉行动。推进国际生态学校建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局、区教委、各街镇)

(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彰显科技之美

22.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发展

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加强合作,聚焦重点领域力争破解一批超大城市城区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引导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共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打造一批生态环境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新型工业化办)

23.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赋能

在“大气智理”“水境智理”应用场景上,向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应用场景延伸,联合街(镇)网格化力量,打通末端联动应急处置。加强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能力,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九)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彰显和合之美

24.发挥联席会议职能作用

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合治理、提升质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新型工业化办)

25.建立企业绿色低碳联盟

深化绿色低碳领域“1个领导机制+1套扶持政策+1个产业联盟+n个试点示范项目”政企联动模式,继续发挥大院大企、百家绿色低碳企业牵头作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转换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新型工业化办、区科委)

26.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跨区合作

探索区区联动治理机制和模式,以合作备忘录和联络员机制,推进美丽徐汇、美丽上海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委办局)

(十)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彰显善治之美

27.落实法规标准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环境监测等重点工作,协同企业、社会、居民等各方力量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各街镇等)

28.强化政策落地

配合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配合管理上海拓展碳市场纳管在本区企业,优化碳配额机制。配合推进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任务推进

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要将推进美丽徐汇三年行动计划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结合部门年度计划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细化目标任务,实现挂图作战

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要根据美丽徐汇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解目标、细化任务、明确步骤,确保“一年有起色、二年有成效、三年有巩固”。

(三)强化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区生态文明建设联席办公室定期通报区生态环境质量,加强信息共享、经验交流、问题督促,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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