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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组织申报2025年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3-14

3月13日,广东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的通知。

文件指出,广东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计划针对粮食、水果等不同作物品种特点,建立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共3个,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粮食作物类试点。计划选取1家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主体,按照补助金额不高于6万元/个的标准,主要用于支持项目主体购买相关机械设备、腐熟剂等物资,以及搭建简易堆肥设施(须符合设施用地要求)、科普宣传栏等方面,实现秸秆直接还田或腐熟还田等。?

水果作物类试点。计划选取2家以种植水果作物为主的主体,按照补助金额不高于2.5万元/个的标准,主要用于支持主体购买配置碎枝机等设备,通过自行将果园内收集的树枝、树叶等生物质废弃物进行粉碎切割,就近堆沤后成为有机肥源并利用。

原文件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的通知

各镇街农林水务局,相关园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5〕85号)等有关要求,以及202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我局计划针对粮食、水果等不同作物品种特点,建立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共3个,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作物类试点。计划选取1家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主体,按照补助金额不高于6万元/个的标准,主要用于支持项目主体购买相关机械设备、腐熟剂等物资,以及搭建简易堆肥设施(须符合设施用地要求)、科普宣传栏等方面,实现秸秆直接还田或腐熟还田等。

二、水果作物类试点。计划选取2家以种植水果作物为主的主体,按照补助金额不高于2.5万元/个的标准,主要用于支持主体购买配置碎枝机等设备,通过自行将果园内收集的树枝、树叶等生物质废弃物进行粉碎切割,就近堆沤后成为有机肥源并利用。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积极发动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含农企、合作社、种植户等)申报,往年已获得此项目支持的主体不在此次支持范围,同一主体两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镇街组织项目主体认真填写附件表格,以及提供现场照片、土地流转合同(或权属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并于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前报送。(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30842)

附件:1. 2025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粮食作物类)申报表

2. 2025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水果作物类)申报表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1.附件1.2025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粮食作物类)申报表.doc

2.附件2.2025年市级农地树枝等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水果作物类)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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