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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岳塘区: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

来源: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5-05-28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印发《湘潭市岳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文件提出,加速清洁能源项目布局。把握国家首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契机,加快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有序合理开发和利用,积极探索“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

积极推进湘潭高新区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

原文如下: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岳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潭岳政发〔2025〕5号

区直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湘潭市岳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岳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湘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潭政发〔2023〕9号)精神,结合岳塘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湘钢等碳减排标杆企业带动下的绿色低碳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为重点,以分布式光伏整区推进模式驱动下的能源绿色转型为特色,以绿心区“碳普惠+文旅”模式拉动下的低碳旅游体系建设为亮点,坚持“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改善民生、低碳惠民”的原则,推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消费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降低18.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湘潭市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高,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稳固提升,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5.57%以上,绿色低碳试点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十五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下降完成湘潭市下达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高,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1.推动高能耗产业清洁低碳转型。发挥湘潭先进金属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优势,推动湘钢等碳减排标杆企业实施深度节能降碳改造,提高高炉富氧率,减少高炉碳排放,探索短流程炼钢,加快推广熔融钢渣余热回收、中低温余热利用等技术,提升工序能效,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构建以钢铁生产为核心的能源产业链,与周边工业企业、居民及商业用户等实现煤气、蒸汽等互供,从“城市能源使用者”向“城市能源供应者”角色转型。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电气设备、风电装备、矿山装备等装备制造业有序实施工艺装备技术升级改造,积极参与汽车、电子电器、机械制造等行业绿色供应链建设,开展绿色选材,推行绿色采购,强化绿色生产,采用绿色包装,实施废弃物回收利用。全面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工作,降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水平,为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创造新活力,打造绿色低碳现代化产业体系“岳塘模式”。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加强智能终端产品、虚拟现实、大数据等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加速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生态旅游业绿色发展。发挥岳塘区位于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规划建设核心地段的生态优势,建立健全景区低碳运营体系,借力“双碳”产品打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以娱乐赛事活动、低碳文化传播等为切入点,以景区内绿色建筑、绿色能源、低碳交通体系、低碳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等为抓手,将减碳措施与游乐体验有机融合,坚持“以绿塑旅、以旅彰绿”,为游客营造绿色、低碳、生态的旅游环境。以昭山风景区、仰天湖公园、盘龙大观园等景区建设为载体,探索打造岳塘文旅“碳品牌”领袖企业。鼓励探索“碳普惠+文旅”市场化运营机制,开发和应用公益性碳普惠平台动态采集旅途行为数据,换算生成可兑换景区游乐项目、消费折扣的碳积分,以碳属性推动景区生态价值和绿色设施向资产转变,实现低碳行为价值转换,赋能岳塘区生态休闲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区文旅广体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商贸物流业绿色发展。鼓励岳塘国际商贸城、中部国际机械物流园、长株潭公路港物流园等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提升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广绿色货运配送、城乡高效配送,推广应用新能源配送车辆,提升配送车辆运营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水平。(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现代低碳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以荷塘街道、昭山镇为重点,推动花卉苗木、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提质,扩大荷塘街道指方村青山茶厂等优质茶叶种植基地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科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消费减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以钢铁、电力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采用资源利用效率高、能源转化率高、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工艺技术开展技术改造,打造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有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进一步减少散煤消费,确保禁燃区散煤处于动态清零状态,推进终端用能领域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力争“十五五”期间,湘潭市钢铁企业转炉工序、高炉工序以及水泥熟料的能效达到或接近国家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速清洁能源项目布局。把握国家首批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契机,加快推进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有序合理开发和利用,积极探索“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多元化能源供应网络。逐步构建以风光发电为基础、以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其他清洁能源为补充、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努力建设现代化智慧电网,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城乡天然气输配管网,保障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深度利用大唐湘潭发电余热资源,应用到湘潭高新片区天元美居乐居民小区、家家美建材家居广场。到2025年,可再生电力消纳权重、天然气储气能力等满足市定目标考核要求。(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1.推进重点企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动湘钢、大唐湘潭发电、湘电等重点企业开展碳达峰行动,鼓励企业提出明确的碳达峰目标,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部署梯次达峰。对能耗达1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开展碳排放摸底,确定温室气体种类,辨析其能源消耗、工业生产过程、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碳排放源,核算各部分碳排放量,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组织企业和专业技术团队开展企业碳达峰实施路径设计。(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充分考虑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行业企业新建、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坚决抑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严格控制产能规模。推动存量“两高”项目开展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耗统计、节能诊断、分析决策,对能源异常情况进行监测预警。落实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机等设备。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设备能效。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二级能效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省“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有序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增效,加强 5G 等新型基础设施的能耗管控。探索节能监察和诊断服务相结合的监管新模式,推荐申报一批能效“领跑者”“能效之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目录,鼓励企业对标达标。(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气化,在湘钢高炉鼓风机电动化等项目的带动下,在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工业生产环节,探索使用热泵等节能技术,扩大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在种植、粮食存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宣传电烘干、电加工,提高农业生产质效。(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建筑领域低碳发展

1.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标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充分释放建筑领域碳减排潜力。到2025年,城镇新(改、扩)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全区城市建成区内新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80%-85%。(区住建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城乡建筑节能。依托岳塘区“美好社区”改造行动,优化城市空间格局,科学布局城市通风廊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宜技术,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建筑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低碳技术,增加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使用占比,开展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开展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试点,重点推进竹埠港新区片区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大力支持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和能源站建设。积极推进湘潭高新区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扩大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到2025年,力争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及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绿色建材应用。鼓励企业大力推行预制装配式建筑混凝土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粉煤灰、尾矿渣等固体废弃物作为新型建筑辅料,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满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河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再生产品,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有效降低建筑材料资源消耗水平。(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

1.构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对外大通道建设,加快完成芙蓉大道复线等道路建设,积极争取长沙地铁7号线延伸至岳塘,着力完善北上对接大长沙的重要通道。加快推进荷塘港、金航港务二期码头等港区码头建设,全面提升至长沙、株洲水运大通道航运能力,构建以芙蓉大道、芙蓉大道复线、河东大道、潭州大道、长沙地铁3号线、长沙地铁7号线、湘江黄金水道等为主要通道的水陆一体大交通网络,建成以城际轨道和快速路为骨架、衔接一体的区域快速交通体系。优化升级城市内部路网,加强东二环、北二环、滨江路、芙蓉大道、河东大道等主要道路连接线建设,畅通区内“断头路”和“瓶颈路”,全面打通过江连接通道,提升片区路网的承载力和运行效率。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的绿色出行系统,推进建设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系统,积极引导公众主动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智慧公共交通体系。利用交通大数据赋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高效利用荷塘客运综合交通枢纽站,重点提升常规公交与城际铁路等轨道交通的有机衔接,提升公共交通系统出行分担率。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微公交、共享汽车等新型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链条。扎实推进交通现代化装备和智慧交通建设,利用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打通智慧运管、智慧质监、智慧公交报站调度系统、智慧交投服务功能,推动实施车路协同主动式公交优先技术,进一步提升公交分担率,建立人、车、路、云一体化智慧交通系统。(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及碳排放水平。推广应用交通建设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大力推动废旧路面材料、建筑废弃物、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尾矿等资源在交通建设项目中再生循环利用。提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推进交通枢纽站场绿色化改造,优化公交、出租车换乘车道。在园区等条件适宜的区域布局建设立体化智慧停车场。按照“适度超前、科学布局、开放通用、市场主导”的原则,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交通装备低碳转型。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提高其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旅游景点等车辆中的比例。构建绿色物流运输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等领域的应用,为新能源货车通行提供便利。加快全区充电桩运营系统建设,鼓励在现有各类建筑物停车场、公交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景区等场所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力争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占比100%,出租车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到2030年,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

1.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不断优化生态产业链,打造闭合循环经济圈,积极拓展产业链、产品链和废物利用链。聚焦钢铁行业废钢利用、含铁尘泥循环利用、废油桶协同处置等项目,以及电力行业粉煤灰、锅炉炉渣综合利用“粉煤灰—生料—水泥熟料”“粉煤灰—炉渣—建筑材料—混凝土/砖”等项目,推动原材料大循环、产品内循环,从源头探索清洁生产新路径,着力打造绿色制造时代工业升级与重构的典型。加强废旧电子电器、废金属、废塑料等城市矿产综合利用,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交通便利、转运畅通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湘潭高新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聚焦城乡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通过线上、线下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物品再利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着眼于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厨余垃圾收运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20%。(湘潭高新区、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1.增加生态绿心核心区碳汇。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补偿,开展森林抚育,稳步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及效益。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管理,强化红线保护意识,切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确保森林资源稳中有升。加快推进林业确权登记,用好林权市场,盘活经营权。(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加湿地系统碳汇。加强水库、江河干流地区和城市规划区域的湿地保护,采取抢救性保护、提升性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做好湿地保护与修复,以昭山风景名胜区、仰天湖生态湿地公园等生态公园绿化改造与湿地修复为重点,推进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增加湿地碳汇能力。(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加农业系统碳汇。探索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土壤改良,加速土壤熟化提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探索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鼓励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栽培管理技术,提升农田土壤生态系统的固碳潜力。(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1.加强源头防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节能低碳和减污降碳协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入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推动全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污染防治协同控制。聚焦湘钢、大唐湘潭发电等重点企业,在减污降碳项目设备选型、工艺系统、材料选择、节能管理等方面挖掘潜力,推动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协同开展。突出精准治污,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推进机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移动源产生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统计调查统筹融合,在环境统计工作中协同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统计,将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探索将温室气体管控与排污许可进行整合衔接,形成完整制度合力,打造基于减污降碳协同的温室气体管控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1.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和专业投资机构积极参与碳金融市场,利用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提升实体经济与绿色金融的融合。挖掘湘潭市作为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的优势,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新型低成本政策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区政府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碳资产管理和开发。推动企业建立碳排放管理机制,搭建碳资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碳资产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碳排放配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通过发行债券、成立基金等方式拓展节能低碳融资渠道,推动企业碳资产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发展。(区政府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构建低碳绿色消费生态。加大绿色、节能产品推广使用,促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低碳节能产品,倡导公众尽量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减少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和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形成以低碳消费为时尚的消费习惯。探索碳普惠机制,带动岳塘区优质产品“碳标签”化,以“碳积分”形式打通“碳标签”产品消费市场。(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各行各业,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鼓励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培训,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区发改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试点示范

(一)碳减排标杆引领示范区

发挥湘钢、大唐湘潭发电、湘电等骨干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以国内先进水平、能效标杆水平为目标,合理设定更高的能效指标,引导企业以节能提效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采用先进前沿工艺技术装备,建设岳塘区碳减排标杆引领示范区。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资源,开展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聚焦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煤炭高效燃烧发电、洁净燃煤等重点领域,稳妥有序推动企业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结合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用地、用能、资金等要素保障,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入园,促进工业副产品就近集中转化,积极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拓展新型功能材料、高效节能新型建材等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力争“十五五”期间,湘钢转炉工序、高炉工序能效达到或接近国家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碳减排标杆引领示范区建设内容

钢铁行业:进一步提高废钢使用量,提高高炉富氧率,减少高炉碳排放。加快推广熔融钢渣余热回收、中低温余热利用等技术,提升工序能效。鼓励企业加强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

电力行业:加快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因地制宜对锅炉尾部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与锅炉本体烟风系统、汽机热力系统等实施综合集成优化改造,推动节能提效。

电工行业:鼓励采取成熟适用的技术,开展性能优化、铁芯高效化、机壳轻量化等系统化创新设计,优化电机控制算法与控制性能,加快高性能电磁线、稀土永磁、高磁感低损耗冷轧硅钢片等关键材料创新升级。推行电机节能认证,推进电机高效再制造。推动企业开展设备能效水平和运行维护情况评估,科学细分负载特性,加快电机更新升级。

装备制造行业:加强先进铸造、锻压、焊接与热处理等基础制造工艺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加快一体化压铸成形、无模铸造、超高强钢热成形、精密冷锻、异质材料焊接、轻质高强合金轻量化、激光热处理等先进近净成形工艺技术产业化应用。

(二)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示范

依托国家能源局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契机,依法履行规划许可、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程序,加强统筹谋划和数字赋能,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开发。支持湘潭高新区等建设条件好、用电量大、电力消纳有保障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建设工程

“光伏+”工业:鼓励在园区标准厂房屋顶及车棚顶建设集中连片光伏设施,打造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鼓励新建厂房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设。

“光伏+”商业:鼓励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宾馆、餐饮、影院、商务写字楼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

“光伏+”农业: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鼓励发展“养殖—沼气—农业”三位一体或在此基础上结合太阳能利用的“四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充分利用农村养殖场所的屋顶、棚顶资源,大力推动农光互补发展,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殖”。

“光伏+”公共设施:在政府机关、园区厂房、大型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开展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建设。

“光伏+”校园: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将清洁能源生产与校园基础设施相结合。光伏系统可满足学校部分用电需求,减少碳排放。

“光伏+”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医院屋顶资源,建设太阳能热电联产系统,按每套系统发电装机容量2-10千瓦、热水容量100-300升进行配置,为居民就医提供电力和热水服务。

(三)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

以湘潭高新区为主阵地,重点依托湘潭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日处理能力150吨餐厨垃圾、120吨厨余垃圾、30吨地沟油、50吨粪渣的资源化利用工厂,有效提高废渣、废水、生活垃圾循环利用能力,促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碳普惠+文旅”试点

将绿色出游、景区绿色消费、景区资源循环利用三大场景与碳普惠相结合,探索开发体现岳塘特色的碳普惠方法学,构建科学合理的碳积分消纳模式。建立碳普惠商家联盟,推动参与碳普惠市场的商业机构完善奖补运营策略,制定科学合理的碳积分兑换代金券、折扣券规则,探索碳积分多层次消纳渠道,促进资源使用闭环,构建景区减排、公众获益、商家平台用户互动率提升的碳普惠“生态圈”,打造生态文旅碳普惠“样板间”。(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发改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碳普惠+文旅”试点建设内容

1.“碳”字当头打造低碳文旅

绿色能源项目:因地制宜开发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推动景区公共设施、酒店、餐厅使用节能电器设备,开展清洁能源改造。

低碳交通类项目: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提高景区内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修建徒步栈道,推广自行车骑游项目,在提供多样化、趣味性交通方式选择的基础上,降低旅游碳排放。

绿色建筑类项目:鼓励景区新建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推进和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

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发挥湘潭盘龙大观园、湘潭盘龙山庄大酒店等塑料污染治理试点的示范作用,引导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塑料制品,倡导为旅游生活做减法。

2.“普”字当头传播普及低碳知识

基于景区自然资源和低碳设施,结合景区内开展的低碳马拉松、花卉展等低碳活动宣传低碳理念。开展低碳示范项目进酒店、进餐饮等丰富多彩的系列主题活动,向游客普及绿色环保理念。

3.“惠”字当头创建低碳场景

绿色出行场景:提供公共交通工具的信息查询和租赁服务,对旅途中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新能源车的游客给予碳积分奖励。

绿色消费场景:引导酒店、餐饮、商超等实施节能低碳管理,构建低碳消费场景,对游客在场景内的消费行为实施碳积分奖励,并通过优惠券、消费折扣等方式消纳碳积分。

碳积分消纳场景:鼓励在景区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购买碳普惠产生的碳积分指标,用于抵消其产生的碳排放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树立良好标杆。

(五)碳排放信息化管理体系试点

支持湘钢等高能耗企业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收集数据,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安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化技术,建立集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采集、分析、查询、管理于一体的信息系统,构建以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为特征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科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建设

鼓励重点排放企业做好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发债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进行融资的,应披露融资所投项目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积极探索碳排放评价制度,逐步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操作流程与规范,推动评价管理制度统筹融合。(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节能低碳工作,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燃用化石能源企业清洁转型、高碳工业企业节能减碳、老旧建筑绿色改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站等绿色低碳基础设施项目,增强企业绿色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专业人才支撑

从能源、工业、生态环境、交通、建筑、林业、农业等领域遴选专家组成专家库,培养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和专家队伍,有效支撑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等工作,为政府决策研究、前沿科技研发和实际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基层人才队伍,开展多层次多批次的面向主管部门、重点排放企业的业务培训,为岳塘区开展节能低碳、绿色低碳试点建设奠定工作基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认识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科学制定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清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能耗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

完善低碳信息发布渠道和制度,积极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落实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在公共建筑外墙、公交站点、社区宣传区等设立低碳宣传窗口,通过布置电子展示区、粘贴纸质宣传文件等方式,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的低碳理念,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加强合作交流

深入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持续引进低碳、零碳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化项目的落地与实施。加强与先进地区及相关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多领域合作。鼓励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碳普惠等领域,搭建高效的业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岳塘区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影响力与竞争力。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号。

附件:1.岳塘区碳达峰工作路线图

2.岳塘区绿色低碳重点项目表

附件1

岳塘区碳达峰工作路线图

附件2

岳塘区绿色低碳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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