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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

来源:温岭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5-29

5月28日,浙江温岭市政府发布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文件指出,聚焦新能源、高端装备、医药健康等赛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开辟重大产业项目节能审查“绿色通道”。进一步拓展能耗指标来源,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新增绿色能源、加大节能改造等多种途径腾出用能空间,保障“千项万亿”工程等重大项目用能需求。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

详情如下:

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锚定争创国家创新型县(市)战略目标,一体推进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改革取得突破,加快形成创新温岭建设标志性成果。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2.1亿元,主要支持科学技术发展、人才引育等领域。

(一)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支持企业建立各级各类研发机构,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建设台州市级、全省重点实验室。推广建立“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的结对合作机制。大力支持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在建设期内给予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补助。

(二)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业、科创平台参与实施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对列为温岭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分类分档给予最高80万元的补助。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发放科技创新券,每家企业全年使用额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

(三)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浙江省科创强基项目4个以上。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医疗”“人工智能+制造”等场景应用项目建设。

(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等特色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投放,加强核心技术企业中长期信贷支持。完善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机制,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市场化投资基金,构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科技金融投资体系。

(五)促进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办好台科院温岭学院,支持台科院温岭学院、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建立与本地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学科设置优化机制,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六)推动人才多跨有序流动。逐步放宽台州“500精英”对人才社保、户籍等方面限制要求,支持省高档机床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台州“500精英”高级创新人才自主认定试点,推动人才向产业、科技领域集聚。创新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等机制,开展“首席科学家”“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选聘,打通人才流动障碍。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布局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数字化改革,优化海外人才来温便利化服务,加强海外人才落地到岗工作。

(七)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根据引进企业年营业收入情况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围绕“4+6+X”产业链群“百亿突破、千亿跨越”,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新质生产力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数字经济为核心,加快构建温岭特色现代化工业体系。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2亿元,主要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家以上,新增数字技术工程师10名以上、制造业技能人才3020人以上。

(八)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泵与电机、汽摩配件、机床工具、鞋帽服饰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焦新能源、高端装备、医药健康等赛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低空经济、机器人、半导体等赛道,提前布局未来产业。

(九)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深化台州市“千企千项千亿”技术改造行动,推进工业企业滚动实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20项以上。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作用,争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增速高于面上贷款增速。

(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根据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建筑业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研发费用增长情况,按研发费用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不超过8%)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十一)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智能控制+”“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项目,推进泵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建设。对首次列入省数字化车间、省智能工厂、省未来工厂培育、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分别奖励25万元、50万元、50万元、300万元(同个项目进档补差额)。对首次列入省数字工厂名单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十二)支持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标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培育打造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用好专精特新培育政策激励机制,对新入选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按相关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进档补差额)的资金奖补。同时支持上市公司用好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工具,鼓励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深入开展低效工业工地改造提升,助力“两城两湖”精彩蝶变,推进低效用地企业优化提升,盘活低效用地2000亩以上,供应工业用地2000亩以上。加大中小企业用地保障,每年出让的工业用地中,5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

(十四)强化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高层次人才计划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建立青年人才引、育、用、留机制,持续深化博士后工作。健全完善工程师引育政策,构建卓越工程师人才梯队。深化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引导培训资源向制造业倾斜,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新八级工”“曙光匠才”等,探索我市主导行业、新兴行业的龙头企业开展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十五)强化助企服务。深入开展新一轮“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稳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需对接,以优质供给拓展新需求,全年举办“十链百场万企”系列活动10场以上。健全因业施策、因园施策、因企施策服务机制,打好“办实事、解难题、降成本”组合拳,为经营主体减负31.3亿元以上。

(十六)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鼓励建筑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和生产基地建设,致力打造“全链条、高韧性”建筑产业集群。新增台州市级以上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5家,推动九龙湖二期建筑业总部基地规划建设。鼓励企业创新转型,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改信息建设,打造智能建造示范项目1个。强化外向拓展动能,支持企业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拓展省外国外工程建设市场,着力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一十百千”工程,加快构建高端化、数字化、融合化、品牌化的“5+5”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聚焦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推进降本增效,落实提振消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约1.77亿元,重点聚焦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2%左右。

(十七)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加力扩围家电、家居等领域以旧换新。一级、二级能效家电产品分别按照销售价格的20%、15%予以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家居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补贴,一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按20%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类。电动自行车按新车实际销售价格的40%补贴,最高补贴1200元/件。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等数码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件。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八)持续做旺消费。鼓励发展新兴消费业态,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市场迈向新台阶。提升“曙光首照地·东海好望角”旅游品牌,加强滨海旅游消费供给。全市新建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00个。深入推进省级县域商业体系试点市和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市建设,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型消费新业态发展,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20场以上,做好首店经济、老字号品牌等优质消费供给。全年举办省级以上体育赛事4场以上。

(十九)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围绕构建“两核九园多点”的物流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物流要素集聚,降低供应链综合成本。加大财政支持,推进智慧综合物流体系建设,对物流企业一年内采购智能分拣、可视化设备、智能物流装备等费用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补助100万元。推动绿色低碳物流发展,开展交通运输设备更新,物流企业年实际购置新厢式货车或集装箱运输车辆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单个企业最高可补助50万元。

(二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加大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力度,鼓励企业重视工业设计与创新,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并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进档补差额)。提升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质量。支持企业争创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等省级以上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等。支持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全面落实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突破相应规模的数字企业实行阶梯式资金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鼓励机构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新增一家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机构,创建台州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十一)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荐喜柿山谷文创街区申报省级文创街区,梯度培育三透里文创园、千禧文创园等后备项目。市级以上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创新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确有需要的允许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对个人出租住房经营乡村旅游的,按照规定予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二)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聚焦数字贸易、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高端服务业,稳步推进温岭市总部经济创新发展区和温岭市数字经济创新服务基地建设,积极推荐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鼓励支持服务业产业供地政策改革,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有序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与服务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用地,力争每年新增服务业用地100亩以上。实施服务业领军企业成长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雄鹰行动”培育库、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名单。首次被评选为浙江省、台州市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一定奖励。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牵头)

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力争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228国道西段、太龙快速路高架完工,龙门港集装箱吞吐量超9.5万标箱。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0.28亿元,主要支持集装箱运输、公路养护等领域。

(二十三)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主动对接宁波舟山港,承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辐射和功能外溢,加强龙门港区与宁波舟山港深度合作,抓好龙门港区扩能提级工作。加快白岩山作业区一期工程、龙胆屿作业区5000吨级货运码头改造项目、龙门港区2万吨级进港主航道一期等项目的建设进度。优化水路集装箱运输扶持政策,探索开辟集装箱沿海新航线,提升港口企业综合经营能力。

(二十四)加快低空经济发展。筹建温岭市低空运行事务中心,发布低空起降设施和低空空域、航线航路专项规划,用好台州市无人机运行和监管服务平台应用,在灾害多发区建设1个标准化直升机起降点。建设覆盖全市的低空通信网络,配备卫星通信设备,确保复杂环境下的通信畅通。多维拓展低空场景应用,重点推动“低空+政务服务”“低空+医疗运输”“低空+城市治理”“低空+海洋治理”“低空+农林植保”“低空+应急救援”等低空场景应用,组织交旅、城发等企业布局低空经济,积极开展低空经济发展示范。

(二十五)加快完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温玉铁路、温岭西站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合推进沿海高铁温岭段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实现开工建设。

(二十六)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七)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完成养护工程109公里,更新标志标线80公里。深化交旅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省域辨识度的美丽农村路,全力推进台州1号公路温岭段(一期)开工建设。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相结合。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锚定“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制度创新力、国际竞争力”,切实增强“话语权、定价权、规则权”,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0.2亿元,主要支持扩大开放、稳外贸等领域。

(二十八)积极推进外贸拓市。持续推进“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300家以上企业出境参展100场以上,全年支持重点展会30个以上,对展位费给予80%补助。持续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有效运用境内外贸易救济工具应对贸易摩擦。对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

(二十九)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培育壮大服务贸易,积极培育新服务贸易主体,全年服务贸易增长30%以上。开展二手车出口主体培育,协助二手车出口企业拓展全球海外市场,推动二手车出口产业发展。

(三十)做强跨境电商进出口。加快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招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商,支持集货仓、选品中心等建设。推进9810出口退税“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创新服务。迭代升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全年举办服务对接活动5场以上。

(三十一)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速推进会展中心建设,办好泵与电机展览会、温岭机床工具展览会等产业展会,招引更多头部和专精特新企业参展。积极引进动漫等新型展会。举办跨国供采对接活动。

(三十二)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年招引外资项目4个(包括并购、再投资),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加大赴境外招商引资洽谈力度,鼓励支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外资企业集聚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工作,迭代外资项目增值化政务服务,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开展合作,通过并购、合资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互利共赢。鼓励外商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十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加强跨境投资全周期服务,推动企业全面构建全球营销网络,提升“温岭制造”国际市场份额。引导优势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参与深层次国际经济合作,实现人才、管理、工厂及产品的国际化,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局牵头)

坚持“项目为王”,深入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奋力推进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18个,力争完成年度投资41亿元以上;集中抓好市重点建设项目365个,完成年度投资797亿元以上。全面加强要素资源保障,确保完成项目供地5350亩以上,完成批而未供清理1500亩以上,存量盘活1000亩以上,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资金的支持。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13.29亿元。

(三十四)优化项目投资环境。探索实施“自上而下、双向打通”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优化创新预先审查、联审联办等全流程项目审批服务。迭代更新“发改大专班+重点部门小专班”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常态谋划+要素先行”的项目储备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向上争取资源要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三十五)加大项目攻坚力度。打好集中开工、政策处理、督查晾晒、三分协调机制“组合拳”,做到重点项目天天有进度、周周有变化、月月出形象,确保全年完成政策处理攻坚任务70项以上,省“千项万亿”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50%、上半年达到80%、十月底前全部开工。

(三十六)做好要素向上争取。抢抓浙江省纳入专项债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等利好机遇,开展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常态化储备,确保争取专项债券额度50亿元以上,力争“两重”项目实现新突破、“两新”份额占台州市前列,中央预算内资金占台州市份额20%以上。积极争取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清单或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由国家或省里保障用地指标。

(三十七)深化投融资体制创新。深化投贷联动创新,加大向金融机构的项目推介力度,拓宽银项对接渠道,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给予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利率优惠等支持。力争国有公司融资规模达到600亿元以上。

(三十八)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民营经济32条,做好民间资本项目推介,“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在2024年“三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三个80%”。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切实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依法依规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三十九)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开辟重大产业项目节能审查“绿色通道”。进一步拓展能耗指标来源,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新增绿色能源、加大节能改造等多种途径腾出用能空间,保障“千项万亿”工程等重大项目用能需求。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

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坚持以镇街为基本单元,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努力缩小“三大差距”。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1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9%;全市财政预算计划安排5.72亿元,主要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城镇集聚辐射功能等领域。

(四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建设。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完成村内道路提升100多公里,新增农村充电桩110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35公里、全面巩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成果。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155个。支持青年入乡发展,建设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4个以上。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工程,培育现代“新农人”3000人,培育农创客270人,加强省级现代化农创园建设。继续推进省规模粮食种植补贴、订单良种奖励等常态化补贴政策。支持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快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支持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保提额提标。继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补助支持海洋渔船更新改造。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深入实施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八大行动”,积极推进省级海洋产业倍增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礁山渔港小镇核心区一期,高标打造现代化渔业综合服务“三中心”。

(四十一)持续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支持发展低空智慧农业,推动低空飞行器在农业领域应用。支持现代种业振兴发展,加大种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新列入市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种质资源提存复壮和扩繁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8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提升农事服务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事服务中心给予一定奖励。每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额为3万元/项。

(四十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投资24亿元以上。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动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服务集成。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进一步向县城城镇化建设倾斜。

(四十三)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配合省级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四十四)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实施“多田套合”工程,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39万亩。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25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全域土地整治。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全市计划安排民生支出90.72亿元,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四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有效落地。立足省、市工作导向和具体政策,扎实推进温岭全域公共服务规划、标准、设施、政策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市16个镇街全覆盖实施。

(四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快“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建设,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新增制造业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措施,通过“无感智办”等方式强化对企业的精准扶持。根据省、台州市工作部署,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四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实施《温岭市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做好政策细化落地。稳步提升公办托育资源供给,加大公办幼儿园办托比例,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办托。依托社区党群活动中心、邻里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体统筹建成公建公营或公建民营的社区微托育。

(四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稳步推进县域内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高水平建设12所高质量“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继续实施中小学生“午休躺睡”,2025年配备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6000套。

(四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继续落实“白名单”制度,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设和交付。继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5年开工(筹集)1000套(间)。结合超长期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展住宅老旧电梯国债项目储备,按照应换尽换的原则全面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30台以上。

(五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2025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26张,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121人,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为全市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温岭市高端医学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完工温岭市肿瘤医防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工程建设。普及推广“固定+流动”医疗卫生服务,合理设置12个巡回诊疗点。开展省国际合作项目,计划两年选送18人出国进修。实施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三年选送800人赴上级医院进修轮训,2025年进修267人。

(五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达到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98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206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106人,康复辅具适配1426人。

九、其他事项

(五十三)本政策中同一企业、母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支持,同一项目符合我市多个政策规定的或符合本政策多项规定的,不重复奖励(补助),就高执行;享受省级及以上资金奖励的企业就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不重复奖励(补助),就高执行(上级要求配套奖励的除外);对同一政策内容递进式的奖项(补助)实行补差奖励(补助);本政策中对企业的财政补助、奖励体现绩效优先原则,竞争择优(具体在子政策或办法里明确)。

(五十四)享受本政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如企业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纳税信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奖补资格。

上述8个领域政策,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总额为116.08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改局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存量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负能量政策有序废改。市级各部门要强化各项政策的协同效应,确保政策方向一致,形成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上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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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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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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