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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政策法规库
来源:平湖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9-08
9月5日,浙江平湖市发改局发布新一轮光伏鼓励政策发电量补助公示表(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电量)。
根据公示信息,本次共计20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入选,合计补贴电量75510027千瓦时,补贴金额7776105.6元,度电补贴折合0.103元/千瓦时!
详情如下:
新一轮光伏鼓励政策发电量补助公示表(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电量)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67号)和《关于印发平湖市新一轮光伏鼓励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助操作办法的通知》(平发改能源(2025)35号)文件要求,现将平湖市新一轮光伏第四批补助电量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有问题,请联系:0573-85630508。
新一轮光伏鼓励政策发电量补助公示表(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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