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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时间:2026-10-15

10月1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等事项的通知。文件中对广东省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的垃圾处理量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进行了说明。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核定的垃圾处理量与上网电量应在同一期间,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广东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基准价)。

当以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低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时,视为常规发电项目,不得享受垃圾发电价格补贴;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的50%且低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折算的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当折算上网电量高于实际上网电量时,以实际上网电量作为垃圾发电上网电量。

全文如下: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等事项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及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公布我省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的垃圾处理量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详见附件)。

附件: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6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xls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10月10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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