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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动态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能源科
作者:内蒙古发改委能源科
时间:2009-06-18
内蒙古兴安盟发改委6月11日赴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处就开发利用兴安盟太阳能资源情况向梁志鹏处长进行汇报,梁处长在了解资源情况后表示兴安盟属于太阳能资源富集区,适合开发建设并网型光伏发电站,可以考虑开发1到2个规模为10MW的光伏发电站作为内蒙古地区的试验项目。国家能源局近期会启动几十万千瓦的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初步确定为1.0928元/千瓦时,并将陆续出台针对光伏发电政策扶持与补贴措施。
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生物质均属于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是以上能源中环保标准级别最高,具有安全可靠、无噪声、无污染、能量随处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受地域限制,无须消耗燃料,维护简便,建站周期短等特点,这些优点都是其它发电方式所不及的。兴安盟地域辽阔,除了道路、河流、森林和水库占地之外,还有约4万多平方公里可利用区,根据兴安盟气象局50年实测资料显示我盟属于太阳能资源最丰富区,具有开发建设大型光伏发电站的潜质。太阳全年日照时数达到2800小时,年辐射量5860兆焦/cm2,相当于200kg标准煤发热量。根据初步测算,全盟年太阳光辐射总量相当于4亿吨标准煤的储量,如果利用1%就相当于400万吨标准煤。
内蒙古兴安盟发改委近期将把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做为继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之后又一重要工作,并于近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寻找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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